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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雇主组织的相关方辨识

         
关于中国雇主组织的相关方辨识
 
      与IAF 机构同步,我国自2018 年的3 月15 日起,对质量与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包括初次审核、监督审核及换证审核认证都必须按新版国标要求执行。未雨绸缪引导全行业精准理解与把握升级版标准的原则、理念与思路,是服务于“质量强国”战略的新时代使命。在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10 月31 日《GB/T 19001—2016  标准研讨会》主题探讨组织相关方关系管理的基础上,本文通过探讨新版标准相关方管理的条款内涵,摸索雇主组织机构与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法律法规以及对企业组织的利益攸关性质,旨在与同业达成共识,以共同运用认证咨询和认证审核等积极手段,来推动全社会的企业组织在质量管理体系升级换代过程中实现全面进步。
      一、考问新版标准对相关方的规定
众所周知在 2008  版及其以前的任何一版质量管理体系国际标准里,都是没有相关方的内容,唯独这次新版的 GB/T  和ISO 质量管理体系中首次导入相关方的内容并赋予其在建立与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位置。为什么这样做,B/T 19000—2016/ISO9000:2015 在2.2.4 条款的诠释是,因“相关方的概念扩展了仅关注顾客的观点,而考虑所有相关方是至关重要的”,同时进一步指出:“组织的成功,有赖于吸引、赢得和保持有关相关方的支持”。
通常组织的相关方,指能为组织带来增值或风险的,可影响组织决 策或活动的个人或组织。这些相关方包括:股东、职工供应商、政府职能部门、雇主组织、工会组织以及关联的服务组织:如银行、认证机构、律师所等。按照新版标准的要求看,满足这些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需要有流程或作业指导的文件控制,否则难以甄别机遇与风险,不能有效促使组织实现持续成功。
      从高阶的战略过程图看新版标准的基本理路与旧版的不同之处,有助于理解为什么要重视相关方的需求与期望:其总过程输入环节已经明显在旧版单一的顾客需求基础上增加了组织环境,另一个就是相关方需求和期望。在输出方面,尽管没有再同时提到上述输入的三个内容,但质量管理体系的结果是否成功被明显地提到重要议程,为了确保输出的结果和过程的有效性,组织也需要考虑对输出接受者的监控,所以GB/T 19001—2016/ISO9001:2015 在4.2 条款中强调:组织应监视和评审这些相关方的信息及其要求。在标准4.3 则进一步明确把“相关方要求”列入组织确定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应考虑的三大方面之一。
基于上述几个方面的理解,归纳ISO 和国标升级版突出的一个重要理念就是,今后所有企业特别是体系导入的企业组织,务必把相关方的管理与控制,放到一个组织生存与发展的战略高度去认识,因为其理解和应用好坏、直接决定着组织的质量体系建立与运行的成功有效与否。因此各类组织在按新标准建立体系或者进行换版工作的同时,须重视相关方的识别与控制管理,要建立适宜的工作程序与严格的评审制度,进而让相关方管理随着组织应对风险与机遇的能力建设上到一个新台阶。
      二、认识雇主组织的由来与发展现状
在国内的相关方中有一个重量级的社会团体称为雇主组织,法律名称又叫“企业代表组织”,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与世界接轨的新生事物。
中国雇主组织的概念源于中国恢复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地位并于 1997年承认其下属劳工组织的若干国际公约之后,中国政府一起行使计划经济管理职能的经济管理部门在 1998  年完成了对中国企联(注:中国企业家协会与中国企业联合会的简称)的职能交接,彻底结束了政府管企业“当婆婆”的局面,以致中国企联成为中国唯一的代表企业利益开展对话的国家级雇主组织。参照此模式,之后在各省市区也完成了职能交接,由所在地的企业联合会系统担当起雇主组织责任。随即 2002 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加入了雇主组织概念,同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经过 15 年左右的成长过程,中国的雇主组织已经达到比较成熟的业务程度,不仅是国内劳动关系重要的一方代表,在多方面都发挥着 NGO主渠道的职能作用。从下面中国企联所公示的若干职能范围可以管窥一斑:
    (1)  本会围绕企业维权、自律、服务等方面的功能开展工作。
    (2)  维护企业、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代表企业、企业家协调劳动关系;推动各地区、各行业企业联合会(协会)、企业家协会建立健全“三方机制”和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3)  根据授权,代表企业、企业家参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本会及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组成的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积极参加国际劳工组织和国际雇主组织有关活动,发展与其他国家雇主组织及国际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4)  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本会会员、企业、企业家的意见和要求,为国家制定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建议。
    (5)  引导企业、企业家遵纪守法,规范自身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倡诚信经营,推动节能环保,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6)  开展企业改革和现代企业管理的理论研究,促进企业现代化建设,推动企业开展科技进步、管理创新,总结推广先进企业管理经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7)  组织开展有关本会会员、企业和企业家的专题调研工作,发布相关报告和评价信息。
    (8)  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为企业、企业家提供培训、咨询、信息、课题研究、新闻出版、资质评价等智力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开展评价企业活动,宣传、表彰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
    (9)  开展与国外、境外企业团体和企业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有关企业团体和企业开展与国外、境外有关组织及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
    (10)  健全组织体系,推动单位会员积极开展活动,联合全国各行业企业联合会(协会)和其他社团组织开展活动,发挥整体优势,促进相互合作。
    (11)  按照自主、自立、自养、自强的方针和建设品牌协会的总体要求,加强本会工作机构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更好地为企业、企业家服务。
    (12)  承担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
      如以上职能所介绍,中国企联不仅肩负中国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的“企业代表组织”的全面工作,还发挥综合职能为国内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例如中国 500 强评选、诚信建设评定、管理成果奖、企业家队伍建设、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等等,特别是为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与《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的制定与落实做了积极的贡献。
       地方的雇主组织也是各地企业组织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联系我们机构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看,由大连金普新区企联在承担当着当地大连金普新区域内的雇主代表法律职能。从金普新区的发展历程看,该区级企联 20年如一日配合政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区内为各类企业服务的一支有生力量。20 年里他们为企业编辑刊物提供各类政策和管理信息,刊数接近200 期,文字总量超过 950 万字;围绕企业高管的能力培训高达 200 场次,培训人次超过2 万人次以上。特别是近几年他们抓住企业减负为主攻点有了新的突破,例如具体为区内企业争取到省市劳动保险统筹的优惠待遇,以及参与解决了电镀环保试点等重点难题,也因此屡次得到地方政府与企业界的高度认可,被民政系统评审为AAAAA 级服务机构,树立出合格企业组织相关方的正面形象。该地方雇主组织通过实实在的工作任务落实,被企业组织描述为:
      A 是担负着劳动关系中的“企业代表组织”的角色;
      B 是配合政府“企业之家建设”的“企业高管之家”;
      C 是担负公益性培训“组织知识”的主渠道;
      D 是协助政府营造投资环境的主要部门之一;
      E 是以刊物等手段宣传与传播服务信息的工作站;
      F 是优秀企业管理与诚信建设的推动者。
      该地方性的雇主组织近 20  年工作留下的可追溯真实记录证实:源于国际惯例又成熟于中国的国家级乃至地方的雇主组织(企业代表组织),可以不断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与社会以及企业组织共同成长,已经成为一支为企业界保驾护航以及维护地区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组织相关方。
      三、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是重要“相关方要求”
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是指由政府的人社部门、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三方代表,按照一定的制度、规则和程序,在协调各类企业组织的劳动关系方面形成的组织体系和运作机制。实际上无论人社部门、总工会还是企业联合会,都是与企业内外部事务息息相关的社会相关方,都属于各自具有不同需求与期望的组织相关方。从劳动关系与人类进步的目的出发,联合国劳工组织早在 1951 年发布了《组织权利和集体谈判权利原则的实施公约》,就面向世界各国及其企业和相关组织的劳资关系协商机制提供了一个原则性基础框架;其第四条规定:“必要时应采取符合国情的措施,鼓励和推动在雇主和工人组织之间最广泛地发展与使用集体协商的自愿谈判程序,以便通过这种方式确定就业条款和条件。”
自 1998  年以来我国有关部门就对三方机制和雇主组织等方面的国际惯例予以认可并相应出台了若干消化吸收的政策,尤其工会法修改的内容由于补充了“企业代表组织”的内容,进而为此后在全国贯彻执行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做好了法律准备。于 2001 年 8 月,由人社部、总工会与中国企联组成的国家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委员会,并逐步形成了我国完善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2015 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第十条强调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具体要求是:“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组成的三方机制,根据实际需要推动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和产业系统建立三方机制。加强和创新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由同 级政府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完善三方机制职能,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重要作用。”进而为各类企业组织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明确规定了一个有效的制约与服务并行的集群式的相关方法律规范。近 20 年的发展,各省市的三方机制委员会也相继诞生并体现出积极效果;例如大连金普新区(大连开发区)内,于 2002 年第一个在国内率先成立了区级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委员会,该三方委员会多年来为区域稳定以及推行和谐园区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国家三方机制委员会近几年的要求,国内实行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工作重点,除了化解重大劳动关系纠纷,更集中于推行企业组织开展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当前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因此制定了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地方法规,使劳动者保护与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都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氛围。例如《辽宁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条例》,为推进辽宁地区的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以及解决执行《劳动合同法》而产生的若干新生问题提供了有力保证。例如辽宁省的《条例》中 17 处提到“企业代表组织”在集体协商中的职能作用,形成了一个指导集体协商时“三方既联手又相互监督制约的严格工作机制”,对指导本地区企业组织完善劳动关系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实践证明:第一,三方机制做为相关方的一个高度集合,其不仅维系着劳动关系几方利益攸关者的共同利益,还决定着一个地区的组织环境之优劣。第二,这个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其实也是一种新型的生产关系,如果全行业重视并有效应用,将是解决“新时代基本矛盾”的法律制度利器。
      综上所述可以确定,ISO 和GB/T 升级版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方条款,可以有效支持雇主组织以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在企业组织中的全面应用。如果我们认证认可行业通过多种手段推进雇主组织既“企业代表组织”等相关方管理,同时把地区的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为防范劳动关系风险的组织环境管理要素而开展认证咨询和认证审核工作,将更加有利于企业组织预期并实现满意的新版质量管理体系结果。
 
投稿:CCAA 理事单位  大连重宝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金勇
指导:CEC 中国企联系统    大连金普新区企业联合会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73 号  融通大厦601,联系人  赵纯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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