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食品药监局获悉,4月起我省将启动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预计6月,市民就可在试点药店购买放心奶粉。
据了解,此次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预计4月启动,年底结束。4月起,将在全省12个地市选取144家医保定点药店同时开展,计划在西安市遴选30 家,宝鸡和咸阳市各遴选20家,韩城市和杨凌区各遴选2家,其他地市各遴选10家。据介绍,4—5月份预计是遴选药店阶段,预计6月份,市民就可在试点药店购买放心奶粉。
此次试点工作设置了严格的准入“门槛”,药店必须满足五方面条件才能进行申请:符合食品流通许可规定的条件;药店管理规范,质量管理制度健全且能够严格落实,无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等商品被有关监管部门处罚的记录;具有相应经营环境和100平方米以上营业面积,具备10平方米以上专区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环境、条件和设施;具有提供食品安全消费专业指导的人员和能力;经营规模较大,服务能力较强,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影响力,连锁药品经营企业优先考虑。
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许可的试点药店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规范其购进、储存、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为。必须实行专区专柜销售,设立提示牌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或专柜)”并设立专门区域单独存放库存的婴 幼儿配方乳粉;药店。建立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按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对消费者进行赔偿。药店需配备专业人员,药店专业人员须经过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培训,具有对消费者进行专业指导和提供帮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