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履行企业代表组织职责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朱宏任同志在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8年4月4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以下简称国家三方会议)第二十三次会议在京召开。中国企联常务副会长兼理事长朱宏任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现将讲话全文刊发,供各级企联学习参考。
这次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对2017年工作做了全面总结,分析研判了劳动关系形势,并对今年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特别是专门安排半天时间,在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内部,通报了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表彰、劳动关系领域维稳、修改劳动合同法等情况,交流了有关课题研究情况,会议内容十分丰富。总之,在人社部的牵头组织下,三方四家密切配合,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在2017年取得了积极成效,今年的工作安排也有创新的举措和尝试。我希望各方继续齐心协力,认真抓好落实。第一次参加国家三方会议,我想借此机会谈几点认识。
一是要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为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和重大活动会商制度,日益成为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十九大报告要求“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健全劳动关系协商机制”,这都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明确更全面的要求。
在新时代做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要不断深化对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的认识,注重在形成有效社会治理、引导社会预期方面,发挥三方机制促发展、保稳定的重要作用。要善于运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方法、精细的标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既要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又要增强整体性和协同性,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增强对劳动关系形势研判的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使协商更充分、调整更到位、举措更明晰、成效更显著。要以上带下、以点带面,通过各级三方的工作,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和社会对三方机制的认知和认可,逐步扩大三方机制的社会影响力。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基础广泛、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顺畅、协调有效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二是中国企联要切实履行企业代表组织职责。企业和企业家为积累社会财富、创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综合国力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是中国企联的根本宗旨。中国企联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按照中央文件要求,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中国企联的重要工作,切实履行企业代表组织职责。
要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政府工作报告以及中央10号文件的精神,积极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加大劳动争议调处的参与力度,进一步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在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企业代表组织的更大作用。
要从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加强对企业的服务,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帮助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方面发挥企业代表组织的更大作用。
要切实承担起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发挥维权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畅通企业和企业家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在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方面,发挥企业代表组织的作用。
三是要突出工作重点,高效落实。这是对国家三方工作的要求,也是对全国企联系统雇主工作的要求。中国企联要在贯彻落实国家三方工作要点的基础上,突出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继续做好全国企业劳动关系形势的动态监测分析工作。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是基础性工作,有助于把握劳动关系全局状况,及时发现矛盾问题。2017年我们尝试利用大数据抓取,对全国企业劳动关系形势进行研判,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将继续在国家三方指导下,改进和提升分析研判水平,逐步实现企业劳动关系的动态监测和预警预判。
2.积极参与劳动关系立法工作,反映企业呼声。参与立法是源头维护企业权益的重要手段。要深入开展调研活动,真正做到了解企业,用数据为企业说话,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及时反映企业和企业家的意见和诉求,为有关部门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3.引导企业合规发展,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要引导企业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树立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思想观念。通过宣传、培训、咨询服务等方式,帮助企业识别用工管理风险点,健全和完善劳动关系管理制度。要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加强企联系统兼职仲裁员、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
4.做好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表彰工作。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表彰工作是今年三方工作的重点之一。中国企联要与其他各方一起,不断丰富创建内容,规范创建标准,改进创建评价,完善激励措施,并积极做好企业推荐、典型企业宣传等各项工作,发挥典型引路的示范带动作用。
5.提升协调劳动关系工作能力。为提高企联系统包括中国企联自身开展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能力,中国企联拟开展为期四年的企业代表组织能力建设项目,提升全国企联系统在参与社会对话、人力资源服务、会员服务以及调查研究方面的能力。
同志们,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让我们在新思想新方略指引下扎实工作,从推进和完善劳动法律和政策体系、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促进集体协商质效提高、提升劳动争议调处水平等方面,切实推出针对性更强、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